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唐县第二批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5号)和河北省《2025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唐县农业农村局拟公开遴选唐县2025年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管理的信誉良好、具有一定规模、联农带农及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二、申报条件

  1.须达到“五有”标准,即:有营业执照、有对公账户、有规章制度、有办公场所以及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

  2.须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较强的服务能力并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3.须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管理。

  4.须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三、申报材料

  1.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手人员名单(附件2)。

  3.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设备清单(附件3)。

  4.承诺书(附件4)。

  5.法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企业征信、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荣誉证书、农机驾驶员证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在申报时间内,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经乡镇初审合格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

  (二)组织审核。对经乡镇初审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由唐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遴选。

  (三)公示结果。县农业农村局将审核结果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的服务主体承接服务事项。

  请各乡镇按上述要求推荐本辖区内的优秀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本次遴选工作,并于7月2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唐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邮箱txnyjnjg@126.com)。

 

  联系人:张瑞卿             联系电话:6421784

 

  附件1: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附件2: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人员名单

  附件3: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设备清单

  附件4:承诺书

 

 

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6日

附件:附件.docx
附件:唐县2025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批).doc